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家药店未明码标价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02-14 16:54:56 编辑:李凤 点击:
近日,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瓜子坪所以“春雷行动2023”为契机,强化全领域执法检查,严格规范药品零售单位价格行为和处方药销售行为,查处一家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购药公开透明、用药安全有效。
2月8日,瓜子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单体药店开展监督检查,经查询其计算机管理系统发现,正在经营的处方药“蒲地蓝消炎口服液”近期有销售记录,但经营者无法提供相应的处方或电子审方记录。
经调查,该药店未配备远程审方系统,销售上述处方药时执业药师在场,未按规定履行处方审核职责,且未留存处方登记。同时发现,其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的“葡萄糖注射液”和保健食品专区摆放的“汤臣倍健维生素C片”没有价签,消费者在结算前无法直观了解到该商品的价格,易引发价格纠纷和价格欺诈,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药店销售处方药,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经核对后才能销售,并须在按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情况。目前,东区市场监管局瓜子坪市场监管所已对该药店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