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屏山县新安镇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程序规范到位、数据管理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的要求,聚焦“党管机构编制、执行规定程序、强化人员管理”三举措,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力促机构编制管理规范运行。
坚持党管机构编制。镇党委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今年以来组织专题学习4次。
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事项开展相关工作,机构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程序讨论研究、请示报告机构编制事项。今年来,关于编制使用及人员调流动上会讨论19次、涉及编制使用按照程序向上级申请、发函等11次。
强化人员使用管理。根据“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梳理内设机构、科室的岗位职责,做到权责一致。同时根据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基薪+绩效”的干部考核方案,调整优化八办四中心干部和14个村(社区)的联系村干部结构,通过“老带新、党员带群众”的方式进行组合搭配,确保各办有“老师”、村村有“党员”,最大化用好人力资源。(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