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新区水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确保春季禁渔工作的有序开展,3月,眉山天府新区天然水域禁捕办会同新区公安分局、视高街道办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专项行动。
根据《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眉山天府新区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的任何捕捞行为。
3月3日,新区出动车辆3台次、执法人员11人,对柴桑河中建大道段、川港大桥段开展渔政联合执法巡查专项行动,同时宣传禁渔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劝退游钓人员25人次、留置鱼竿6根、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对非法捕鱼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形成了良好的禁渔氛围,有力地保护了渔业资源,增强了群众对天然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刘晓静 甘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