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法院调解一起姑侄争遗产纠纷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11-25 06:25:01 编辑:杨仁昌 点击:
 “法官,我爸爸去世了,姑姑竟然跟我争遗产?我才是我爸爸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啊!”
“你还好意思说你是你爸爸的继承人,你爸爸生病的医疗费你承担了多少、你照顾了多久,到去世的前几个月你打过电话问候过,你真的让人寒心啊!” 
日前,阆中市法院调解了一起姑侄争遗产纠纷。
一场离婚 
二十几年前,万某与妻子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年仅十岁的女儿随妻子生活,万某支付抚养费,住房归万某所有。离婚之后,万某没有再婚,按照协议对唯一的孩子进行抚养和财产分割。
一次赠与
时间一晃到2022年,万某被查出肝癌,给万某原本平静的生活沉重一击。同年3月,万某与其女儿商量,由女儿照顾其生病住院事宜直至终老,并达成书面赠与协议:万某将名下唯一住房赠与女儿所有;万某今后生养死葬的一切事务均由女儿负责承担。社保返还的一切费用均由女儿享有。
几场诉讼
然而一年来,女儿的表现却与约定不同,别说照料,就连普通的问候探望也极少,本该由女儿承担的责任由姑姑(万某的妹妹)一人抗下。
2023年5月,万某以女儿房屋未过户,且女儿一年来的表现令人寒心为由,请求法院撤销与女儿的赠与合同。经询问万某本人真实意愿,结合万某实际困境,阆中市法院审理后支持万某诉讼请求,女儿不服上诉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期间,万某去世,案件终结诉讼。
2023年9月,万某女儿起诉其姑姑,并要求继承其父名下财产,不久撤诉,后女儿以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在房管部门对万某名下房屋进行变更登记。姑姑得知后,拿着万某生前所写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起诉侄女至阆中市法院,要求由自己继承万某名下房屋及领取万某社保退费。
多次调解
经过两次庭审、数次调解,对簿公堂的姑侄争锋相对、互不相让。承办法官母红英说:“本案虽法律关系比较明确,但是双方历经多次诉讼,关系僵硬,矛盾激化,一纸判决可以解决房屋归属,却无法修复血浓于水的姑侄关系。
承办法官母红英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不懈努力,原被告终于敞开心扉,理解了对方的难处,双方均表示为了已故的亲人安息,让在世亲人能够彼此照应,愿意冰释前嫌。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原告姑姑继承房屋,被告侄女领取部分社保退费,姑侄之争至此圆满画上句号。
法官说法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赡养父母也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以及第1131条“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遗产”之规定,当老人的子女没有履行法定赡养或者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时,老人可以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让自己的生养死葬有所保障。(阆中市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