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拒执犯罪|被告人数罪并罚 被四川南部县法院判刑七年六个月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03-10 06:12:30 编辑:杨仁昌 点击:
严惩拒执犯罪
近日,南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执犯罪案件,被告人杨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查明被告人杨某某另有犯罪事实,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该案是南部县法院2023年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二起拒执罪案件。今年以来,南部县法院从实际出发,抓早、抓实打击拒执工作,并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深入融合,坚持有力有效惩治拒执犯罪,持续高压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2023年以来,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3件4人。
案情回顾。2016年前后,债权人张某某等7人分别以借款合同纠纷将杨某某诉至南部县法院,请求杨某某偿还借款。经法院审理,判决杨某某向上述债权人偿还借款本金395.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被告人杨某某在执行期间借用他人银行卡进行大额经济往来,其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作出以上判决。
此案的审结,彰显了南部县法院对“拒执犯罪”打击力度的决心。
2023年以来,南部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判处2件2人,既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打击拒执行为强大舆论声势,又展示了南部县法院依法突出执行强制性,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南部县法院将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持续完善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刑事制裁措施在提升执行工作权威、推动解决执行难、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教育被执行人敬畏法律,莫存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全力营造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的良好执行氛围。(殷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