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全面提升纳溪区集中用餐单位特别是机关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12月4日上午,纳溪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全区各镇(街道)、直属单位和区级各部门后勤负责人共90余人参会。
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区集中用餐单位(机关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了《DB51/T 2617-2023机关职工食堂管理服务规范》,宣讲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专题培训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知识。
针对全区集中供餐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纳溪区城乡治理智慧指挥中心主任范志友在会上强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督促机关单位及其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员守则》。
强化行业管理。主管部门每年必须对集中用餐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指导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将食品安全作为落实行业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机关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教育,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机关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存在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速从严从重处罚,对主要负责人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推进食安责任险。结合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复审、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等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大力推进机关单位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逐年提高全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覆盖率。(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