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参与!泸州市纳溪区“乡村振兴——纳溪特早茶”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开始了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12-06 11:26:57 编辑:刘军 点击:
12月5日,由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泸州市纳溪区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主办,泸州市纳溪区融媒体中心、泸州市纳溪区融新文化传媒公司承办,泸州市纳溪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泸州市纳溪区摄影家协会协办的泸州市纳溪区“乡村振兴——纳溪特早茶”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正式启动。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投稿内容
本次活动以反映泸州市纳溪区的“纳溪特早茶”产业、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乡村新貌、风土人情和粮食安全等发展和成效为内容的摄影作品。
投稿时间
2023年12月5日00:00至2024年1月6日00:00
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按照“作品标题+投稿者姓名+手机号”格式为作品命名,另附不超过50字的作品简介,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95555906@qq.com(注明:泸州市纳溪区特早茶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投稿)。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作品要求: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5-10幅,每组计1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G,长边不小于4000像素,文件大小3M以上。纪实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等处理。
投稿细则
1.投稿作品为近4年内在纳溪范围内创作,不得装裱,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2.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3.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
4.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播放、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综合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7.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8.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审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等,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一二三等奖作品作者不重复,优秀作品作者可以重复,个人入选总数一般不超过5件(其中,反映纳溪特早茶产业的作品不少于2件)。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作品奖励
1.一等奖作品3件,稿酬各3000元;
2.二等奖作品7件,稿酬各2000元;
3.三等奖作品10件,稿酬各1000元;
4.优秀作品30件,稿酬各300元。
注:稿酬由承办单位向入选投稿者给付,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行缴纳。(泸州市纳溪区融媒体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