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5月,四川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在泸县检察院挂牌成立以来,工作室迎来一个又一个愁眉不展的申请人。他们满怀忧愤而来,希望可以找到破除当前困局的方法。
妇女职工“薪”问题
“我们就是普普通通的农民工,都是拖家带口的要养活,没有收入、也没有保障怎么办嘛,检察官你们可要帮帮我们。” 2023年5月,三位妇女一起来到泸县检察院“连心桥”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三位妇女均为某康健器械生产公司的前员工,因公司一直拖欠工资被迫离职。离职后,她们曾多次找到公司要求补齐拖欠的工资和社保,但公司一直以财务上没钱为由“打发”他们,一拖就拖到了现在。自己的力量太薄弱,合法诉求得不到重视,三位人便商讨来到县检察院寻求帮助。
鉴于三名当事人均为女性,且因被拖欠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致其经济困难,泸县检察院受理申请后迅速跟进。通过走访调查和多方询问,检察官了解到该公司是因为疫情期间有个大订单被退回导致资金链断了,付不起工资,并查清了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债务履行能力,确认企业无全部支付能力。
“妇女权益必须要得到保护,但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快速解决三人的燃眉之急。而且该公司并没有恶意拖欠工资的主观因素,与员工之间的问题也还没有到必须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的地步。有没有可能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呢?”检察官们认真讨论解决的最佳路径,“要想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首先得让双方明白对方的难处。”
“如果企业的生存难以为继,就算赢了官司,也可能拿不到钱。”检察官对三位妇女讲述了公司的资金难处,同时也对公司负责人普及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拖欠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又从情理角度列举三位妇女生活的艰辛,引导其换位思考。
最终,三位妇女表示:“我们就是想要讨回被欠的工资,解决当下的困难并且不要影响以后的养老金的领用,只要他们短期内能够付清拖欠的工资,我们就满足了。”
公司负责人也表示:“一下子支付全部,我们公司现在的经营状况肯定是实现不了的,但我们保证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将所有工人的工资和社保发放到位。”
在优先满足三位申请人诉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保障公司今后的正常运营,检察官们提出让公司先为三位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再分期支付拖欠工资的建议。双方当事人采纳了办案检察官的建议,于2023年6月协商一致达成和解。随后,三位申请人向泸县检察院申请撤回支持起诉申请。
医患纠纷陷困境
“检察官,你们可要为我母亲做主!”2023年5月10日,余某走进泸县检察院寻求帮助。
接访工作人员认真倾听着余某诉说,“我母亲(王某某)今年1月份到泸县某医院做痔疮手术,在医院打了麻药之后就发生了休克,治疗了一个多月了,现在走路仍然成问题,说话也说不清楚,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
因王某某系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维权能力相对较弱,泸县检察院决定对王某某予以支持起诉。
“要厘清造成王某某休克并产生后遗症的原因和赔偿责任,就必须要有专门的鉴定结论。”办案人员迅速对案件走访调查,到医院查看病历、询问主治医生,并到泸县卫健局进行专业咨询。经核实,王某某的确是因为泸县某医院麻醉过程不当产生了后遗症。
问题根源找到了,但在未对事故原因进行专门鉴定的情况下,涉事医院应当怎样承担责任?是一次性结清还是持续性的“补给”?医院存在着顾虑。
“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案子法院审理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而且如果申请专门鉴定,不但耗时,你也需要支付高昂的鉴定费用。”“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可能会给医院带来进一步不良舆情的风险。”通过对双方进行“背靠背”的利益分析,检察工作人员了解到双方都有很强的和解意愿。
“医患纠纷中,人民调解有着天然的优势。”为此,泸县检察院主动与医院属地镇社会治理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对接,经沟通后决定,由泸县检察院、属地镇社会治理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成立“和解工作专班”,对该纠纷开展联合化解。
经多轮磋商和反复释法说理,双方最终打开心结,采纳了“和解工作专班”提出的由医院一次性赔偿王某某12万元,王某某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由医院承担的赔偿建议;同时,余华和王某某不得再干扰医院正常秩序,在网络上发布有损医生名誉和医院形象的内容。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自此,困扰患者和医院近半年之久的医患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手足之情新挑战
2023年5月的一天,泸县检察院“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接待了两名特殊的访客。刘栋良(化名)和刘栋海(化名)是亲兄弟,他们相邻而居,土地大多也都相邻。这天,他们两人就因为土地问题起了争执。
“刘栋海是我亲兄弟,他们家的菜地紧挨着我们家的菜地,都是同一块地分出来的。因为这块地比较肥,我就把边边角角没人种的地方开出来种了些豆子。看到豆子长得好,他就不高兴了,非得说挡到他过路,逼我必须把豆子拔了,你们说他好气人嘛!”
“那些地方本来就是大家留出来过路的,他种些豆子在上面,种庄稼要挑水担肥,都是体力活,又都年纪大了,怎么过路嘛?”
“那你也不该打我啊,还用锄头把我划伤了!”
……
通过两人的对话,接访人员了解到,刘栋良和刘栋海两家相邻居住几十年,一直关系和睦,现在却因为一点边角的土地伤了和气,弟弟的锄头把哥哥划伤了一条口子。伤口虽不大,怨气却不小,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就把纠纷闹到了检察院。
考虑到双方均为老年群体,且为兄弟关系的特殊性,泸县检察院决定依托“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对该案先行开展和解,避免兄弟反目。
兄弟二人对立情绪严重,为避免矛盾升级,检察官灵活运用“背靠背”法,与二人分别单独沟通,充分了解情况,明确了双方争议焦点及诉求。原来,哥哥并不是真想起诉弟弟,他就是气不过都是一家人为什么还斤斤计较,甚至还动手;而弟弟也是不服,要种地至少应该跟自己讲一下,怎么一声不吭就种上了。
了解相关情况后,检察官准备用情意融化矛盾,让两兄弟打开心结。“豆子已经种上了,让拔了你说可不可惜?而且于情于法,你都不应该动手打他,试想真把他打出什么问题来,你难不难过呢?”“不管这是不是他的地,哪怕就是村里其他人的,你要去种地也应该跟人打个招呼,看人家同不同意才能种。他打你这一点确实不对,但你们两兄弟年龄都这么大了,不管谁对谁错,都应该是互相帮持而不是对立,你说是不是呢?”
除了及时对兄弟二人以情理融化,引导他们互谅互让,泸县检察院还联合属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经过多次交谈和充分释法说理,二人最终解开心结,达成一致,由刘栋海适当补偿其兄长刘栋良营养费;刘栋良种植豆子的土地要保障过路的通畅,等豆子收结后,不得再进行种植。兄弟之争最终融化为了手足之情。
自四川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在泸县检察院挂牌成立以来,泸县检察院依托该工作室,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解五法”灵活用于办案实践中,通过内外联动、内部协作、深入走访等方式,多渠道发现案源线索,和解涉及追踪劳动报酬、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老人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
将案件按法理定分止争的同时融入人情,让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纠纷止于和解,这是泸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实践,更是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切实途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谢平 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