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实现泸州通行秩序好转、违法行为减少、交通设施改善、交通环境改观、文明交通指数提升的总体目标,11月17日起,泸州市全面启动了“文明城市交通、重点场所交通、动态交通、静态交通、交安设施、两轮车通行秩序、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安排,11月17日至12月1日期间,泸州公安交警部门重点针对车辆违停、文明城市、两轮车开展专项治理第一波次行动。
针对车辆违停行为,泸州公安交警部门分别以春景中路、丹霞路、酒谷大道、蓝安路、龙马大道、紫阳路、云溪东路等城市主次干道,万象汇、万达广场、天远广场、科洋凤凰城等城市主要商圈周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设路、拥军路、科维街、通江街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整治行动,查处违停乱象,规范停车秩序。
治理车辆违停
针对文明城市治理,泸州公安交警部门以龙透关路和谐苑小区门口、星光路与康宁路路口、慈善路与肖巷子路口、慈善路与忠孝路路口、怡景路与春景下路路口、蓝田五星街路口、龙马大道花卉市场门口、纳溪区招呼站路口等为重点区域,主要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接拨手持电话及行经人行横道不主动减速行驶、遇有行人不停车礼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环境。
抓拍开车接打手持电话
针对两轮车违法行为,泸州公安交警部门主要以长江大桥,沱江一、二、三桥,云溪大桥,人民大桥等区域为重点区域,对两轮车未正确佩戴头盔、无牌无证、加装伞棚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
下一步,泸州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七大”专项治理,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治理摩托车加装伞篷行为
相关链接:“七大”专项治理主要内容
文明城市交通专项治理:交警部门将着力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大力规范摩托车、非机动车文明守法驾驶,遵守靠右通行规则及机动车文明行车、停车、礼让斑马线等行为,并持续优化城区交通组织,包括规范设置交安设施、混乱路口秩序治理等。
重点场所交通专项治理:交警部门将梳理排查辖区学校、医院、商场、公园、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的交通秩序情况,着手打造停车规范、交通通行顺畅、交通安全设施齐全完备、紧急情况保障警力疏解的交通环境,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保障停车资源充足、设立护学岗、护学通道等。
动态交通专项治理:交警部门将优化交通组织,通过实施路口渠化、交通微循环、机非分离、港湾公交站等手段提高通行效率;优化车道功能,通过利用左转待转、借道左转、可变车道、单行车道等手段提高通行能力;优化信号,通过分时段、分流量设置优化信号配时方案,在主干道设置绿波带等。
静态交通专项治理:交警部门将规范、合理设置停车泊位,继续排查取消不规范占道停车位,同时在不影响交通秩序的路段新增停车位;严格停车行为管理,将继续梳理设置违停“严管街”、违停自动抓拍系统,并充分保证现场管理警力;实施弹性管理,将通过设立潮汐停车位、限时停车位、改造车道停车等手段满足群众临停需求。
交安设施专项治理:交警部门将根据交安设施设置相关规范要求,做到齐全、统一、清晰、整洁、规范,能准确传达交通信息。
两轮车通行秩序专项治理:交警部门将着力解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二三轮车通行乱象问题,一方面积极向住建部门建议,新建、改扩建道路设置非机动车道;另一方面将通过设立交通标志、严格考证上牌、查处交通违法等手段明确通行规则,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基本条件、通行状况、驾驶习惯等设置规范、齐全、匹配、耐用的交通安全设施,配备监控抓拍设备以消除行车随意性,同时借助交通参与者对交通最直接的感知力量,收集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排查整改。(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