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患未‘燃’,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近日,泸县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督促各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稳定消防安全态势。
活动中,泸县检察院受邀请参加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通过对辖区内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化工企业、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推进重点领域检察监督。
通过走访消防救援机构、与消防行政执法相互协作以及与泸县消防救援大队会签《加强消防安全领域工作协作的意见(试行)》,泸县检察院进一步凝聚消防安全监管合力,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同时根据信息共享、案件线索互移、联动执法办案等方式实现检察办案监督。
在走访和办案过程中,针对发现的相关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实、基础保障薄弱、隐患排查虚化、安全管理混乱、监管源头把控不严、监管责任末端传导不够等问题,泸县检察院制发各类检察建议7件,确保消防责任落实落细。
下一步,泸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对发现的问题持续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也将加强涉消防安全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力度,共同推动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筑牢消防安全有效屏障。(徐稚淮 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