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综述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06-06 09:16:59 编辑:易琼华 点击:
6月6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汉源县九襄镇组织开展清理福寿螺反向修复活动 雅安中院供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雅安地处成都平原向青藏高原的过渡带,位于长江上游,被誉为“天府之肺”“动植物基因库”。守护雅安绿美生态本底,是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雅安法院)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
6月5日是“六五”世界环境日,雅安法院在汉源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2年雅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2022年雅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10件。发布会上还推出了雅安法院“青绿雅州”环境资源司法品牌,全面提升雅安法院环资审判能力,为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近年来,雅安两级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安排,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宣传预防、打击破坏、修复治理“全链条”保护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优质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为建设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环境更优美的新雅安书写了一份清澈答卷。
雅安法院环资司法工作受到高度肯定,办案水平明显提升,理论研究能力不断加强,1名干警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先进个人”,10名干警被省高院评为先进个人,雅安法院环资庭获评“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四川首例碳汇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立足审判惩治生态犯罪“有力度”
过去一年,雅安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102件,审结98件,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环资案件得以审结。
雅安法院强化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审结李某某等12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案涉野生动物价值达976万元,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川金丝猴18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小熊猫19只;提级审结杨某某、李某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该案系雅安首例经鉴定为“野生重点保护植物”案。加强生态公共利益保护,审结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15件,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轨并行。注重保护民生安全,审结石棉县某火锅店“回收油”案,对经营者判处刑罚,同时判处其支付1400余万元惩罚性赔偿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拓展延伸环境司法职能,新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5个,修复性司法理念得到有效开展;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6-2022》和《环境资源审判制度集成》,系统总结五年来环资审判工作经验;组织辖区法院在“植树节”“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法治宣传,营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良好氛围。
围绕中心服务绿色发展“有高度”
服务保障雅安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是雅安法院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保障川藏铁路建设上,雅安法院加强与成铁、甘孜中院和川藏公司、中铁成都局公司的协作,与成铁、甘孜中院共同签署《四川法院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与运营框架协议》,凝聚司法力量助力川藏铁路(四川段)“五大工程”建设,保护川藏铁路沿线生态环境;依法稳妥高效审理涉川藏铁路建设与运营民事纠纷,全力保障川藏铁路(四川段)建设用工安全、材料安全和交易安全;依法严惩危害川藏铁路建设与运营安全的刑事犯罪及有损项目建设职务犯罪,全力维护铁路安全稳定,派出专业法官为中铁成都局公司讲授职务犯罪相关知识。
在服务绿色发展方面,雅安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服务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高标准建设为抓手,及时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为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并发布典型案件7件。与成铁法院签署司法协助机制,搭建“两地三方”沟通渠道,严格执行集中管辖规定,倾力支持成铁法院,为成铁法院专门设立巡回审判点。常态化协调辖区法院协助成铁法院开展普法宣传、修复性司法工作。
创新机制修复性司法“有深度”
2022年,宝兴县法院审理阿罗某某等六被告人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盗伐林木案,审理过程中,法院主动引入“碳汇”修复模式,引导六被告人自愿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认购24000公斤“碳汇”,用于修复其破坏的生态环境。
这起案件是雅安法院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紧盯“双碳”目标,找准环资审判与“双碳”工作的结合点,引入“碳汇”理念开展修复性司法案件,是全省首例引入碳交易机制、开启“碳汇”修复模式的司法案件。“碳汇”修复,既能弥补传统“补栽补种”所不能补足的期间功能损失,又不会因修复导致生态环境再次损害,更突破了时间、空间的局限性,既是多元化修复性司法的方式创新,更是传统修复性司法工作转型升级为科学化科技化修复的标志。
“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雅安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高院“涉耕地保护案件专项审判活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将耕地保护作为环境司法的重点工作,加强耕地司法保护,筑牢粮食安全防线,首创“耕地司法反向修复”概念,开展全国首次主动耕地司法修复,拨付修复资金3.5万元在省级农业产业园、稻蒜轮作区等设立“司法修复示范田”8个,在所属乡镇挂牌“司法修复示范点”8个,修复稻田200亩,清除入侵生物福寿螺100公斤,切实提升稻田耕种能力、保障粮食丰收,筑牢耕地粮食生物安全防线。
近年来,雅安法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不断探索修复性司法工作,努力使受损生态环境恢复到原生状态,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自然原真性、系统完整性。通过开展修复性司法,已补种树木9.4万余株,补种面积10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30万余尾,救助并放生鸟类29只,认购碳汇73066公斤,收缴生态损害赔偿金360余万元,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修复。(杨棕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