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平武: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08-11 10:17:02 编辑:朱宇鹏_实习 点击:
近日,绵阳市平武县旧堡乡农民工牟长金收到工伤赔偿款52250元后,向绵阳市平武县总工会送来一面写着“依法调解促和谐 排忧解难暖民心”的锦旗表示感谢。

实际上,这仅是工会为职工维权的一个缩影。据悉,近年来,平武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全面推行“1+3+N”劳动争议调解新模式,有效维护了广大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平武县属于老、少、边、贫地区,既有参加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建设的职工(农民工)流入,也有大量的农民群众外出务工,劳资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大幅上升。鉴于这样的情况,平武县整合资源,创新举措,由工会牵头,整合司法调解、劳动仲裁、行业主管部门三方职能,根据调解工作需要,必要时融入法律援助或邀请乡村干部、乡贤等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构建“1+3+N”劳动争议调解新机制。
在具体推行过程中,工会与平武县法院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在县法院挂牌“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细化明确了落实多元化解纠纷、提高调解质效、优化司法服务等措施;工会设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2名专业法律工作者、3名劳动仲裁员为调解员;县法院落实案件审查前置机制,在办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时,以派单方式将调解案件派发给工作室,工作室专业调解员迅速介入,积极与劳资双方沟通协调、调查案情、了解诉求,力争达成调解协议。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联动县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通过出具《民事裁定书》或《劳动仲裁调解书》等方式,将工会调解成功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为更具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按规定跟进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履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履约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调解协议约定事项不折不扣的执行落实到位。

据了解,近三年,工会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新机制共成功调解案件16件,当事人到县法院进行司法确认13件,在县劳动仲裁委置换《劳动仲裁调解书》2件,为广大职工(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绵阳市总工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