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营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资中县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六条措施。
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优化便利高效的办事流程。推进办事指南规范化、办理条件精细化,实现同一事项全县无差别、同标准办理。推进办事指南“零咨询”,建立“小件快办专窗”“税费服务体验中心”, 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行主附税种“一次填、一次报、一次缴”,确保90%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
建立有求必应的帮企队伍。组建素质好、业务精的企业服务“帮帮团”队伍,为企业提供从开办、准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的导办、帮办、代办服务,推出一批“免证办”事项,让企业“不跑路”“少跑路”。
探索主动介入的靠前服务。建立优质项目研判机制,对拟引进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预先指导、靠前服务,加快预审和评估,提高投资主体可信性、项目落地可行性、政策支持可比性。提前规划、做好项目用水、用电、用气等资源需求保障工作。推进审批和验收“双提速”,探索分阶段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审批模式,对项目签约、落地、投产、纳统实行全链条管理,不断提升建设项目服务效率。
推进“标准地+承诺制”。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供应,由政府先期组织完成工业用地涉及的地灾、安全、环保等相关评估工作,附带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指标进行土地出让,实现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国有地下空间出让实行“先办后报”承诺制,先行按规定计收费用并登记办证,再提交有关例会通报办理结果。
营造惠企减负的政策环境
夯实政府“守信践诺”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全面清理招商引资协议政府承诺事项兑现情况,开展中小企业欠款“清理”行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还款计划,并跟进督促落实。
推动企业“降本增效”。落实好全市助企纾困四十条政策,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全面梳理各类涉企扶持政策,实施动态管理,让惠企政策“一站式变现”。落实稳岗补贴、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落实用电用气用水优惠政策,严格实行报装价格清单化、公开化,支持企业与燃气公司、供水公司协商定价,推动企业用电直供方式多元化。
实行税费“柔性服务”。严格兑现中央、省、市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乱收费蚕食减税降费红利。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延迟申报。
完善融资助企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政银企”对接活动,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开展民营企业转贷续贷服务。发挥“金 融顾问”团队作用,为企业提供综合公益性金融咨询服务,引导企业优化财务规划,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落实科技创新再贷款、 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减碳货币支持工具政策。积极推广信用贷款,创新担保方式,有效缓解融资难转贷难问题。
营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塑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财安全,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强化警企协作,依法查处打击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建立涉企投诉报警快速处置机制,实行24小时在线服务、10分钟内快速响应。规范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实行“一次劣迹市场禁入”。
推行“免打扰式”综合监管。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努力构建立法系统科学、执法规范有序、司法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包容审慎监管,除涉及安全底线相关监管执法事项,实行“非举报(投诉)不主动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明确各部门“首违不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打造有“温度”的监管体系。
营造开放便利的市场环境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开展企业开办环节收费乱象整治。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凡是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公开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严禁任何单位、任何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
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加强对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的管理,全面公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模式,实行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结果推送全程电子化,最大限度压缩干扰控制交易的“内幕黑手”。
营造爱商亲商的社会环境
畅通纾难解困沟通渠道。偶数月统一开展“进企业、送服务”活动,切实做到“企业吹哨、部门报到”。落实好 “亲清直通车•政商双周恳谈会”制度,实行“问题收集一亲清恳谈一办理评价”闭环模式,依法妥善解决企业各类问题。组建 “资中县税费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枫桥式”税费调解 室,实现税费争议就地解决。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研判、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推进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置。
营造重商亲商舆论氛围。大力营造对企业家尊重有加,高看一眼、厚爱一分的舆论氛围,努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发挥主人翁意识,积极建言献策,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处处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严格落实“十条禁令”。严禁无视纪律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首问负责说不,态度冷漠、简单粗暴、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严禁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办事时限;严禁违规向企业筹资、借款、借车,乱收费、乱摊派,增加企业负担;严禁向企业索拿卡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等行为;严禁利用职权影响插手项目工程、干预市场活动;严禁在惠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或执行政策“打折扣”“设障碍”;严禁利用职权在企业搭股经商,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严禁损害企业合法利益,不得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托办个人事项和承揽企业业务;严禁包庇纵容各类欺行霸市、破坏营商环境、“村霸”“沙霸”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行为。
建立奖惩并举机制。各级、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带头干、负总责。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对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中“政治硬、作风正、本领强”的干部职工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晋升职级、优先评先评优,树立“实干担当、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民营办对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巡察等工作范围。(资中县委宣传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