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共内江市纪委通报了4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5月6日至7日,内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连续两天召开的高规格的会议,向社会大众释放了内江营造“时时处处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坚定信号。
“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内江市资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唐莉表示,“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护航员’是重要的政治任务。”
在这一背景下,5月11日,资中县率先在全市出台了《资中县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通过对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和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明确和细化,为全市努力建设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企业愿意来、留得住、能发展好的投资高地、成本洼地、营商胜地贡献资中力量。
资中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该县归德镇下尖山村二荆条海椒种植基地,走访了解基地产业发展情况
据了解,在问责情形上,《办法》明确了在落实法规政策和决策部署、招商引资工作、招投标工作、行政审批服务等8个方面出现的责任追究情形;在责任追究方式和结果运用上明确了对损害营商环境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以采取那些方式予以责任追究,为最大限度保护激发干部队伍担当作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办法》还明确了3种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于问责的情形。
“划出‘红线’才能守住‘底线’。要根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这个‘痼疾’,必须果断‘亮剑’。”资中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资中县纪委监委将不断加大对影响营商环境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高质量监督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资中县纪委监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