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征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参加人员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1-07 10:42:12 编辑:陈蓉 点击: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征集前锋区调整前期物业服务及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参加人员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拟于2022年2月上旬召开广安市前锋区调整前期物业服务及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其中:住宅小区业主13名,物业企业3名,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人员5名。产生方式如下:
(一)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13名住宅小区业主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月7日(星期五)至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报名。报名地址在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前锋区市场监管局)(弘前大道350号,联系人:程春华,联系电话:2881315)。报名结束后,由区消委会在有关部门监督下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业主人员代表名单。
(二)征集3个物业企业作为听证会参加人,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产生。
(三)征集2名利益相关方,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产生。
(四)相关领域专家、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7名参加人员,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函聘请。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区户籍并在前锋区内居住,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
(四)自然人代表利益相关方作为听证会参加人的,应取得所在企业的授权。
三、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月7日(星期五)至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所在单位资质文件及授权委托书到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报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与听证会参加人规定相同)。报名结束后,由区消委会根据报名顺序确定旁听人员名单。
四、新闻媒体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位2个,欢迎各界媒体报名参加。需到听证会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请于2022年1月7日(星期五)至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携本人记者证和单位介绍信到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报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与听证会参加人规定相同)。报名结束后,由区消委会在报名单位中按报名顺序确定参会媒体。
五、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