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自贡市荣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力军代表荣县县委前往中共党员、荣县度佳镇白坡村20组组长刘伯松家中,向刘伯松颁发了“见义勇为公民”荣誉证书和5000元奖金,对他今年1月23日在荣县长山镇勇救落水妇女的见义勇为之举进行表彰,并鼓励他继续发扬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弘扬传播正能量。
表彰现场
据了解,今年1月23日上午,刘伯松骑摩托车到长山镇理发,顺便买感冒药。9点50分左右,当他路过长山镇老大桥时,发现许多群众在桥边围观,同时伴有呼救声。“遭了,遭了……”。他立即停下车来,急忙上前查看,发现一名中年妇女已落入水中,眼看河水即将淹没头顶,刘伯松迅速脱下外套,一边跑一边系好摩托车上平时备用的安全绳,迅速跳入越溪河中开展营救。
当时正值冬日,河水冰冷刺骨,再加之刘伯松还身患感冒,但这些因素都没有打消他继续施救的念头,他深知这时每分每秒都很关键。凭着坚定的信念,他毫不犹豫奋力游向落水妇女,艰难地将她从河中拖拽到岸边。这时,周围群众也急忙上前帮忙,并对他见义勇为的行为大为夸赞,不一会儿,镇政府、派出所和消防中队的人员也急忙赶到现场完成了后续的救援工作。看到落水妇女没什么大碍,刘伯松便离开了。
随后,刘伯松勇救落水妇女的事迹在当地传为了佳话,在落水妇女及家属的感谢声中,在组织及群众的夸赞声中,刘伯松总是说“身为党员干部,守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应尽的职责”。熟悉刘伯松的群众纷纷说道,刘伯松长期以来,都是认真履职,任劳任怨,心怀群众,令人敬佩,值得大家学习。(虞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