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李庄法庭到该镇龙金村党群服务中心,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就地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当地村干部、村民50余人旁听庭审、参加宣讲。
郑某育有4儿2女。1997年,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跟随二儿子陈某宣生活。3个月后,郑某搬到小儿子陈某洪家中生活至今。平时,大儿子陈某君与小儿子陈某洪履行了赡养义务。现在郑某年逾八旬,体弱多病,赡养起来十分吃力。故和其余子女协商老人的赡养问题,协商未果。无奈之下,郑某将6个子女全部诉至法院,要求各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李庄法庭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辖区赡养纠纷时有发生,决定到原告居住地开庭审理此案,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陈述及答辩意见,全面核实案情,梳理争议焦点。调解中,法官与村干部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说服教育。通过积极协调,促成原被告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亲情得到延续。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和普法宣传,解答了村民疑问,发放了《民法典》、《防范养老诈骗》等法治宣传手册。(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田明耀 邱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