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审判强打击、宣传教育强预防——嘉陵区法院2020年以来禁毒工作纪实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6-29 06:36:58 编辑:杨仁昌 点击: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司法机关的职责和使命。近年来,嘉陵区法院聚焦审判职能,在严惩处毒品犯罪、聚能宣传发动、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毒品案件质效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谋实策,强化统筹联动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署落实。“毒品一日未绝,禁毒一日不止”。嘉陵区法院成立专门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党组书记、院长段辉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禁毒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常抓不懈。

构建禁毒格局,强化部门联动。嘉陵区法院始终注重强化与公安局、检察院的协调配合,发挥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增进相互理解,在思想上形成共识、目标上达成一致,凝聚起打击毒品犯罪、共建宜居新嘉陵的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刑事司法过程中面对的难题,保障毒品犯罪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各环节的法治化、规范化运作,共同推动提高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2020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4次,对毒品案件办理中的问题专题研究4次。

出实招,严惩毒品犯罪

聚焦审判优势,强化打击力度。嘉陵区法院始终保持对制造、加工毒品、提供制毒原料等源头性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对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予以重点打击。2020年以来,共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65件76人,判处实刑率98%,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6人,重刑率7.9%。对源头性毒品犯罪保持零容忍。2020年以来,共受理零包贩卖毒品罪25件29人,占收案总数的38%;受理容留他人吸毒罪29件29人,占比45%;受理运输毒品案1件,被告人刘某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加大对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终端”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严惩向农村地区贩卖毒品及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毒品犯罪。收紧涉毒品犯罪下游网络,审结因吸毒、贩毒引发的故意伤害、盗窃、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12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22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集中宣判涉毒品案件3件5人,坚持依法严惩,无一人适用缓刑。

聚焦财产刑运用,强化经济制裁。除对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严格掌握缓刑适用条件外,还持续加大“打财断毒”力度,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规范毒品犯罪涉案财物处置,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供犯罪所用财物,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和条件。2020年以来,嘉陵区法院判处的毒品犯罪案件财产刑适用率100%,罚金刑达37万元,提升了打击毒品犯罪的效果。

聚焦帮教落实,强化效果提升。嘉陵区法院在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吸毒贩毒人员中,以贩养吸、复吸毒品者占据较高比例。案件审结后,法院高度关注这类人群,积极帮助他们获得治疗,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降低吸毒人员的复吸率。对有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强制隔离戒毒函,落实贩毒人员出狱后的继续戒毒事宜。2020年以来,共发出强制隔离戒毒函10余份。回访吸、贩毒人员10余人次。案件审理后,嘉陵区法院及时到向某被羁押的看守所了解向某的思想情况以及戒毒情况,并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帮助其在思想上和生活上摆脱毒品的控制。通过开展对吸毒人员的帮教、回访工作,控制了吸毒、贩毒人员滋生,巩固了禁毒成果。

求实效,宣传与教育同步

坚持庭审公开,强化教育引导。在从严从快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加强对禁毒法律、法规和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防毒拒毒的忧患意识,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嘉陵区法院坚持庭审与教育同步,将法庭审理、庭中释法、判后答疑、法官寄语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代表、在校学生旁听庭审3次,用鲜活的案例警醒大家以案为鉴知敬畏,防微杜渐守底线。

延伸司法触角,强化宣传预防。嘉陵区法院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阵地,在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区等明显位置设置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毒、拒毒、治毒短片和标语,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播放宣传口号,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积极开展禁毒工作“七进”宣传活动,到社区、学校、公共场所开展禁毒宣传,广泛派发传单。2020年以来,通过“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走进中小学校园开展法制讲座13次,向青少年传递拒毒、防毒、禁毒的意识,介绍毒品危害,预防毒品犯罪。普法宣传进黄莲湾等多个社区,开展“拒毒品、爱自己、享未来”的禁毒法治宣传和法治宣讲。到乡镇发放禁毒宣传资料近1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纵深推进禁毒宣传,展现法院严惩毒品犯罪的决心和信心,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提高了教育与预防效果。(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