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法院:向借款人配偶还款是否有效 还需个案认定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1-29 10:50:10 编辑:杨仁昌 点击:

夏女士:“法官,桑某某在我这里借了2万元,都快三年了,桑某某现在连我电话都不接,我请求被告还款,我这里有借条为凭。”

桑某某:“法官,我是夏女士丈夫的朋友,借钱当天我就还了1万元给他丈夫,然后帮他丈夫老家修房子抵扣了1万元工资款,我已经还清了。”

这是营山县城南人民法庭近日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桑某某主张已经通过向夏女士丈夫还款及抵扣劳务款的方式清偿了借款。至于夏女士手中还持有桑某某的借条,是因为夏女士一直不认可桑某某已经还了款,所以借条也没有销毁。本案争议焦点是桑某某向其丈夫这种还款方式是否有效?桑某某对其陈述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在庭审中还了解到,夏女士与其丈夫关系不好,且桑某某与其丈夫是亲戚关系,本案桑某某也没能提出证据证明其主张。

因此,法院综合认定桑某某与夏女士民间借贷关系成立,桑某某的主张未提供证据,其说辞法院未予以采信。综合庭审查明的事实,法院判决桑某某偿还夏女士的欠款2万元。(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