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山县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生猪企业起诉养殖户,要求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因为养殖户堆积了杂物在道路上,导致养猪户代养的生猪长时间无法出栏上市。在养殖户看来,自己也很冤枉,之前约定好2021年5月份那批生猪出栏后就拿代养费,但这可都2022年了,又快要过年了,这笔钱还没拿到,这要再把生猪拉走了,那可就真的没指望了。双方不依不饶,一直无法达成共识,直到一方起诉。
案件一到承办法官手中,承办法官就意识到这不是一件小事,涉案金额多达上百万元,可能后续还会关联农民工讨薪,并且存栏生猪还有将近两千头,哪一点出了问题,就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造成损失。当天,法官便与双方进行电话联系,约定第二天到现场了解情况。
第二天一大早,承办法官便带队与派出所民警联动出现场。当事双方始终不愿先让步,双方的信任已经跌到冰点,甚至连法院和公安局都不愿意相信,事态逐渐陷入僵局。
法官采取“面对面”+“背对背”方式,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听取双方意见,争取达成意见一致,既要保障养殖户的合法权益,也要保证生猪企业损失不扩大。经过多次多日磨合,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各退一步,生猪企业付一部分代养费,养殖户也让一部分生猪出栏,双方同时履行,剩余的部分三天后再同时履行完,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当书记员将调解书送达到生猪企业和养殖户手中时,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养殖户拿到钱可以支付工人工资、抵偿欠款,生猪企业的生猪出栏可以准备上市,规避了更大风险发生。(邓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