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召开大型酒店大型商超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会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11-18 11:37:29 编辑:刘军 点击:
为督促大型酒店与大中型食品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1月16日上午,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专题行政约谈会。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俭出席会议并讲话,泸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全体同志,江阳区、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此次会议。泸州邓氏烟酒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食品销售企业、四川兴华假日酒店等10家重大活动保障酒店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接受约谈。

会议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销售环节三个方面通报了食品经营企业(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参会企业代表宣讲《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压紧压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泸市监发〔2022〕5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
会议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自查整改出现的问题。当前正处于泸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关键时期,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已作为此次创建的“示范引领”考评项目。食品经营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自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坚决守住食品经营环节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底线。
建立完善并执行好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食品经营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正式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至少2人),明确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完善并执行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上墙、责任落实到人。
加强督促检查。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将企业(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应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的设立、调整情况,《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当将企业(单位)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企业(单位)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泸州市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