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开办企业环节,提高开办企业效率,推动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工作目标,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一流营商环境,日前,泸州市出台新开办企业首配套印章免费刻制实施方案,落实开办企业印章刻制“零成本”。
坚持两个自主,明确标准范围
坚持两个自主的原则,统一印章标准,明确适用主体。一是印章刻制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服务。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在官方网站发布的申报通知,印章刻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由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进行审核后,予以公示,供新开办企业线上、线下自主选择。二是新开办企业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印章刻制企业,为其完成规定材质的首套印章免费刻制。三是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包含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共4枚。四是按照财政分级和登记管辖原则分级启动实施后,新开办企业即可对应享受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
明确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明确新开办企业办理流程。新开办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印章刻制企业提出申请,印章刻制企业及时确认并在6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和档案信息备案,并按照与申请人的约定免费完成印章交付。特殊情况不能承接的,印章刻制企业15分钟内作出决定并明确告知申请人。
二是明确印章刻制企业补贴程序。实行每月结算、实报实销制度。印章刻制企业定期提交《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领取清单》等相关依据,申报统一标准的刻制补贴资金。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新开办企业申请免费印章刻制数据、资料等,对印章刻制企业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公示,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审核拨付。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推进有序
对印章刻制企业不履行时限要求、产品标准规范以及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截留、挪用预申报补贴资金的行为,明确采取中止协议提醒、取消当年服务资格、严格责任追究等方式,对印章刻制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