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江县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城市减量发展、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突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新步伐,生态环境领域顽瘴痼疾治理取得新进展。
这十年,以“谋篇布局”加强县域绿色发展总体设计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谋划,县域绿色发展之路行稳致远。出台《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江的决定》,将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十三五”“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以高度的重视凸显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通知》《中江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系列文件,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县委书记、县长双主任制,全面领导和统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以坚强的组织领导工作有序推进。
这十年,以“重点突破”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全面建成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日均转运生活垃圾约500万吨;建成投用83座城乡污水处理厂(站),配套污水管网269公里,实现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2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升级,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8.85%,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五年来,共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5个,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8.97平方公里;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7个,综合治理河长36.55公里;实施农村供水工程12个,巩固提升50余万人的饮水保障能力;实施水库除险加固项目5个,提升19座水库水源保障能力。
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中央、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68件;通过与周边乐至、大英、三台、罗江、金堂等县市区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在郪江流域、沱江流域积极开展部门联动和跨区域联动执法;成立中江县环保违法犯罪侦查大队,开展“利剑斩污”“环保风暴”“固废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对环境违法立案204起,处罚金额1388万余元。
这十年,以“污染防治”夯实高质量生态发展根基
空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完成59家砖瓦企业分类整治;落实全域秸秆禁烧,查处露天焚烧秸秆案612件,处罚612人,罚款311400元;常态化加强在建工地扬尘治理,整改问题102家次;加强道路扬尘治理,严格291家涉废气排放企业管控;开展城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水环境质量稳定良好。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90个行政村,全县70%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河长制体系,建立流域乡镇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机制;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建立中江县城区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有序推进继光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撤销和替代水源保护区划定、中江县响滩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224家企业完成管理计划备案,179家企业完成危废年报申报;开展重点企业土壤调查,对20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开展调查布点和采样工作,对2家重点监管单位、4个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个垃圾填埋厂周边土壤环境实行监督性监测;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关停8家,督促正常营业的124家严格落实“三防”措施。
这十年,以“协同发展”加快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121.9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76平方米,群众生活幸福感不断提升;全县林地面积89.18万亩,森林覆盖率29.36%、绿化覆盖率40.71%,森林资源安全得到进一步保护;成功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美丽生态牧场,助推农业现代化;全县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生产方式不断绿色化;加大环保宣传,健康出行、生活垃圾分类等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实现了城乡生活环境不断改善、传统生产方式有序转变、居民绿色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的良好局面。(肖开丰 梁潼 张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