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检察三代人 倾洒热血印“三牛”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6-14 10:45:15 编辑:李凤 点击:
“1956年我父亲调来这工作,1992年我到这,2018年我儿子也考进来了”,谈起家族的检察情结,李萍的脸上满满的自豪,“从上个世纪50年代起,我们家就和中江检察紧紧联系在一起,这种特殊的传承让我感觉很光荣。”在中江县检察院这片土地上,他们三代人扎根在此、耕耘在此、坚守在此,将自己的青春热血都奉献在此……
孺子牛——受父影响 赓续为民初心
1956年,李萍的父亲到中江县检察院工作。“文化大革命”时,检察机关被撤销,他先后到江油长钢、回龙区委、朝中公社工作,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又回到中江县检察院工作。
在那个条件艰苦、全国都在搞生产建设的时期,李萍的父亲作为乡党委书记,带头与群众同吃同住,深入了解群众所需所盼,带领群众发展生产、修建水渠,为当地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大家都对他赞不绝口。物资匮乏的时候,也有人托他办事,给他送粮票、送酒,在断然拒绝的同时,他还会教育别人不要助长这种不良风气。他经常教育李萍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还要秉持为民服务的初心,“虽然他现在已经去世了,但是他对我的教诲我会一直牢记在心中。”
1992年,李萍成为中江县检察院的一名“新兵”,“我不是科班出身,刚参加工作时法律功底比较薄弱,就只有用好一切时间和机会加强学习,父亲下班回来也会帮我一起梳理知识点,让我可以快点上手。”通过办案经验的积累和理论知识的学习,李萍很快适应了岗位。
在办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李萍发现受害人死亡赔偿金未单独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通过运用再审检察建议,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个案件的办理,让我更深刻地理解到父亲告诫我的‘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李萍望着当事人送来的“为民维权、尽职尽责”的锦旗说。
2018年,李萍的儿子法学研究生毕业,也选择跟随外公和母亲的步伐来到中江县检察院工作。“我们家的政法氛围一直很浓厚,潜移默化中,他也爱上了法律”,李萍的儿子虽然工作时间不长,但是他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法治宣讲、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前不久还获得了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前十名的佳绩,“我相信他会继续守护这份为民服务的初心,为中江检察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拓荒牛——突破自我 跳出思维定势
从进入中江县检察院工作起,李萍先后在反渎局、民行科、监察科、侦监科等部门工作,但李萍提到最多的还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当时公诉科科长考虑到我声音洪亮、气势足,在法庭上能镇得住场,想要我到公诉科工作。但是民行科这边也缺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刑事检察工作有比较大的区别,我喜欢学习新东西,想要挑战一下自己,就选择到民行科工作。”谈起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渊源,李萍如是说。从侦查为主转变为监督为主,这对于已经在反渎局待了13年的李萍来说,一开始很不习惯这种工作方式,她一方面主动参加各类民事行政培训,恶补专业知识;一方面认真参加每一次案件研讨,在思想碰撞、观念交流中快速学习实践操作的技巧。
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李萍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灵活运用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先后办理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2010年,李萍成功办理了一起股权确认及红利给付纠纷案,该案系德阳市首例股权纠纷案。“那个案件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权属纠纷以及红利给付确认,是我以前从未办理过的案件,类型新、办理难度大。但我喜欢接受工作中新的挑战,在这过程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创新自己的工作模式。”通过翻阅各种相关法律法规,严把案件证据审查,多次和同事开会讨论交流,该案历经一审、发回重审、二审、再审等环节,最终以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建议德阳市院提请省院向四川省人民法院抗诉并最终获得改判,有效维护了申诉人的利益。
老黄牛——任劳任怨 挑起奋斗使命
2019年,一起借名工程承包纠纷实则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引起了李萍的注意,该案的主要证据是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的“借条”上约定的利息问题,但是被申诉人未出庭,无法对该“借条”进行质证。由于被申诉人欠款太多,经常居无定所,也不是中江本地人,为了查明真相,李萍通过多方查找当事人下落,不遗余力找到当事人的落脚点,收集到了相关证据,直接提请德阳市检察院抗诉,该案最终改判,这也是德阳市首例抗诉成功得以改判的案例。
从春华秋实到夏蝉冬雪,从检察“新兵”到成熟“老兵”,李萍对办案的热爱没有一丝减退。“刚到这个部门时是凭着一股新鲜感,工作到现在,我觉得已经是习惯了,习惯每天看案子,琢磨案子,学习新颁布的条例法规”,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从监督点的寻找到办案流程的运用,她已经做到游刃有余,经常以其敏锐细致的判断能力,严密扎实的取证能力拣“沙子”。
2021年,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李萍在审查申诉人申诉状、庭审笔录、判决书,核实认定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活动程序是否合法时,发现该案在程序和实体均有错误,经院检委会讨论决定,立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得到人民法院的采纳,并以“本案确有错误”裁定再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奋斗的人生最精彩,实干的人生最光荣。从检三十载,李萍一直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忘我工作、乐于奉献,“我会秉持这颗对检察事业的赤子之心直到退休的那一天”。(唐尧 杨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