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钟声即将敲响,2021年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年报已行至落笔处。
2021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履行生态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环境资源犯罪485件906人,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03件401人,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立案1409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21年,是一个收获满满的年份。重庆市不断推进系统内部、跨部门、跨区域机制建设,强化生态检察履职保障,掀开“1+1>2”的发展新篇章,生态检察工作成效得到了中央、市级主流媒体的关注肯定,社会影响力、美誉度持续提升。全市生态保护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牢牢守住一个“稳”字,不断向着“好”的目标努力,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了实处。
生态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风向标”,只有当环境承载力与经济发展规模达成平衡,才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生态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才能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协同发展保驾护航。
一次改革凸显的“三个主动”
“全面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挂牌成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44个,选配生态检察官288名。实行‘刑事+公益诉讼+民事+行政’四大检察一体化集中办案模式,全方位、全链条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在市检察院晒出的2021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成绩单中,环境治理已然是一项系统工程。
司法机关在治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主动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才能有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做出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从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据了解,在重庆市两江地区建成公益诉讼线索平台后,共发现案件线索119件,立案24件,诉前推动问题整改15件。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38个基层院聘请观察员1161名,已摸排线索107条,立案26件。
一查到底背后的“绿色追求”
“共批准逮捕涉环境资源犯罪74件125人,起诉485件906人,与重庆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12件91人,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03件401人;起诉涉野生动物犯罪126件215人……”
这是2021年1月至12月,市检察院交出的一份特殊的成绩单。
2021年来,涉环境资源犯罪、涉野生动物犯罪、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支持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充分发挥着司法作为维护环境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作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市检察院的“绿色追求”践行着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理念,严密的诉讼程序保障、有效的强制执行措施,加大了环境污染等行为的违法成本,起到良好的威慑效果。
一场护江行动里的“稳”和“保”
聚焦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提升,针对工矿企业、农业面源、城镇生活、船舶港口等方面存在的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实施重点监督,开展巡河178次,巡查发现线索67条,立案55件。
这对一度遭受污染的长江流域群众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
据悉,2021年“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09件,占比71.6%。督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重庆线索21条,立案24件,已整改20件。
在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综合治理格局下,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了全流程协同治理,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钟晓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