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
4月2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攀枝花市,并召开动员汇报会。至此,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个组全部完成入驻。
在动员汇报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2020年以来,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了3个省(市)、2家中央企业和2个中央部门的督察工作,今年4月,已陆续进驻8个省(区)启动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公开曝光了16个警示案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强化督察权威、坚持新发展理念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决心。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清华书记、黄强省长亲自审定督察方案,明确督察要求。
此次督察进驻可谓雷厉风行,速度之快、规格之高前所未有。4月23日,黄强省长带队参加对本轮成都市的督察工作;4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波率队进驻自贡市、15日进驻阿坝州、4月21日,省政协副主席杜和平率队进驻甘孜州分别开展督察工作。
此次督察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严、细、慎、实”开展生态环保督察,动真碰硬、一抓到底,铁面督察、铁腕治污、铁心整改,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暗查暗访,充分利用无人机、高分卫星等科技手段;坚持边督边改,强化结果反馈,认真对待、及时转办督办群众投诉举报,严禁搞“一刀切”,不能“一关了之”“以停代改”;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加快建设美丽四川。
5个被督察市(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均作了动员讲话,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详见附表),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意见,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正式向地方反馈。例行督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将实行分类处理,对容易解决的,督促立即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案件交办、约见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送有关部门或单位。
各督察组表示,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