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提效能,广安区医疗保障惠民生 群众看病有底气!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10-09 11:08:13 编辑:陈蓉 点击:
“多亏了医保好政策,住院看病可以报销,为家里面减轻了很多负担。”近日,广安区医疗保障局干部付彦玲对医保政策进行个例回访时,彭家乡彭兴村3组曾女士在电话那头连连道谢。
不久前,曾女士因患癫痫在广安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13.09万元,按照现行政策,这笔费用可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11.6万元,同时可享受医疗救助0.66万元。最终,曾女士的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报销后,共计报销12.26万元,自付仅0.83万元,有效缓解了曾女士一家的经济压力。

曾女士只是广安区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实施以来众多受益者之一。今年1—9月,广安区城乡居民住院68535人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29595.19万元,其中住院费用22720.49万元,门诊统筹支出2170.31万元,特殊门诊及两病支出1022.5万元,特药报销668.32万元,大病保险支出3013.57万元;住院享受医疗救助18493人次,救助金额1327.25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平稳健康发展
“以前新农合和医疗保险局分属不同主管部门,但均在实施医疗保障职能,服务有缺陷,城乡有差别。”10月8日,广安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小均告诉笔者,2017年新农合合并到医疗保险局,2019年正式挂牌为医疗保障局,服务更精细,监管更到位,群众实惠更多。

2017年10月,广安区实现了新农合行政管理职能全部整合到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农合经办职能及相关人员全部划转至区医疗保险局,机构和职能整合顺利完成。2018年1月1日起,全区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统一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要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广安区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全局高效完成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职能职责的划转交接工作,全区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近三年,广安区医疗保障局在全区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两随机、一公开”原则,采取飞行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每年对区内48家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所有药店、诊所等进行随机检查,督促协议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退回基金512.32万元。同时,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医院96家次,追回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2035.89万。
不仅如此,广安区医疗保障局综合运用协议处理与行政处罚手段,采取拒付费用、警告、终止协议等措施,加强对违法违规医药机构的约束,终止协议药店1家,暂停或处理药店及诊所120家次,暂停医保责任医师资格1人。  

此外,广安区医疗保障局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全区28家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责任护士、参保人等纳入信用评价对象,设置五级信用等级,开展信用信息智能化规范化管理,严格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医保监管能力和水平。
医保待遇、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广安区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落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实施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特殊人群门诊、住院的医疗救助工作,做到人员动态调整、信息精准识别、基金专款专用。严格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行督查,确保阳光救助、公平救助。

同时,广安区加强重大疾病特殊药品保障,从2018年的36种药品扩大到目前的162种,切实保障参保患者用药需求,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截止目前,广安区医疗保障局共为6.46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6561万元。城镇职工医保报销2.13亿元,城乡居民医保报销9.46亿元,大病保险累计享受3.76万人次,保险公司赔付0.99亿元,全区特药审核结算5559人次,医保支付2050.42万元。
此外,广安区医疗保障局深化行风政风建设,精简优化办事流程,医保服务更加便民高效。通过大力推行“互联网+医保”服务,鼓励群众利用“四川医保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平台办理医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

同时,持续推进医保信息标准化建设,实现与国家、省级平台互联互通,目前已与全国范围7000余家医疗机构联网,区内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12家民营医疗机构接入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廖小兵 许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