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楼顶早就该拆除了,现在政府下大力气整治,真是大快人心。”7月31日,笔者在广安区北辰街道湖滨路社区多伦多小区看到,一业主在25楼搭建的1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正在有序拆除,群众拍手称快。
据在现场的广安区北辰街道湖滨路社区党委书记王劲松介绍,这处违章建筑业主住在25层顶楼,业主2015年开始在顶楼公共区域搭建办公用房,楼下住户很不满意,认为侵占了他们的利益,还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上访不断。“这次通过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北辰办事处一起多次做工作,住户才同意拆除。预计3天内可以彻底拆除。小区业主没有怨言了,我们耳根也清净了。”
城区私搭乱建问题是广安区“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一。广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区私搭乱建问题整治,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并成立广安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广安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李常兵任组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信访局、区应急管理局、北辰街道、浓洄街道、中桥街道和广安临港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区公安分局一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于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区城管办主任、区综合执法局局长李建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
据李建川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广安区城北、官盛新区的住宅小区。具体区域为:广安区北辰街道、浓洄街道、官盛镇(临港经开区)。整治重点是占用屋顶、构架、公共平台、结构梁(板)、公共绿地等搭建增扩使用面积的;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公共通道、地下管线,影响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使用安全的;擅自改建、加建,损坏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影响居住安全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
如何整治城区住宅小区私搭乱建问题?“拆改并举,消除违法建设存量;源头预防,遏制违法建设增量;严肃惩处,震慑违法建设行为。完善措施,助力违法建设治理。”李建川介绍,主要采取以上四条措施。其中在拆改并举消除违法建设存量方面,首先摸清底数。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类存量违法建设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查明违法建设的位置、面积、结构、层数、建成时间、现状、用途、责任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工作单位、是否是党员、公职人员),分门别类建立违建台账,并提出处理建议;其次是提升改造。对于业主自行修建的楼顶花园、木廊、亭子、假山等附属设施在不影响他人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情况,合理改造予以开放使用,由全体业主共享。引导居民自筹资金,实施平屋面改造为坡屋面;再次是实施拆除。通过开展全区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行动,对于正在建设或影响公共安全、挤占公共空间、侵占公共绿地等群众反映强烈、舆情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又拒不整改、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拆除。首先要引导督促其自行拆除;对当事人愿意自行拆除、但无力自行拆除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签订承诺书,由责任单位组织力量协助拆除;对在限期内拒不拆除的违法建筑,由办案机构按流程启动强制拆除程序,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最后是分类处理。按照摸底统计表,分情况进行处置。对于对主体结构影响较小(如楼顶花园)或必要功能性建筑(如遮雨棚),可暂允保留或合理改造;对于利用自有房屋露台、平台、商业、地下车库等加建使用空间的,由住建部门牵头进行认定,如违建本身无安全隐患且拆除存在困难或拆除后影响房屋安全的,采用没收违法收入的方式,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必须依法实施拆除。
此外,笔者获悉,在严肃惩处,震慑违法建设行为方面,广安区将落实违法建设惩戒机制。对不按要求整改和拆除的违法建设,执法部门及时告知不动产交易和登记管理部门,在违法建设消除前不得办理首次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手续;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批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证照、登记或者备案手续;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建立违法建设信息名录,在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违法建设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信息,协调水、电、气等单位,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建立公职人员监管机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或组织实施违法建设的,执法部门书面移送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廖小兵 文婷婷 卢淇 张讯 吴俊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