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发展工程,更是社会基层治理工程。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抢抓机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聚力“五方共治”,主动作为,彰显遂宁担当
市、县(市、区)、市直园区均成立了以辖区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专班,落实主体责任,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整合市级主管部门、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相关企业、小区居民“五股力量”,构建“五方共治”工作格局,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2020年,全市已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67个,累计争取资金7.5亿元,完成投资1.6亿元,截至目前28个小区已完工,预计6月底全面完工。2021年,全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36个,预计投资额7.6亿元,1-3月累计争取各级资金3.1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截至目前22个小区已开工,预计6月底全面开工。“十四五”期间,遂宁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500余个,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遂宁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创新“七个结合”,统筹推进,打造遂宁特色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涉面广,是一项综合、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遂宁立足打造地方特色,以城市有机更新为契机,坚持先策划后规划,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院内实行“一院一策”,院外实行“多元集成”,将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人居环境改善有效衔接,在改造工作中坚持做到“七个结合”,即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建设海绵城市、公园城市、生态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智慧城市、完整居住社区、平安遂宁等有机结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聚力“三位一体”,党建引领,构建遂宁模式
遂宁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清单式改造”,根据改造需求层次,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改善类、提升类3类,创新提出“底子、里子、面子”三位一体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和推进模式,统筹“硬件”和“软件”,兼顾“面子”和“里子”。
——做厚小区“党建引领”的“底子”。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市房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兼任市物业管理协会党委书记,充分发挥党建对行业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小区党组织覆盖,依托社区、小区自治组织、物业服务公司设立党组织,构建“街道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三级组织架构,坚持“先自治后整治”,将自治组织的建立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前提。
——做实小区“设施配套”的“里子”。把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纳入改造基础类,坚持基于群众意愿,应改尽改,包括小区内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小区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点等基础设施,以及雨污分流、光纤入户等。将改造水电气设施、完善环卫设施、实施公厕升级改造等纳入改造项目,努力实现“管线下地”和“雨污分流”,并积极推进完善文化、养老、健身、便民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
——做美小区“环境面貌”的“面子”。对于小区海绵化改造、拆除违法建筑、加强绿化建设等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尊重群众意愿、能改则改,并将立面风貌改造、整治临街市容市貌作为改善类项目鼓励实施,结合遂宁市住宅小区外置式建筑防护栏(网)整治工作,对小区不规范安装的防护栏网进行清理改造,使老旧小区改造后达到既“赏心”又“悦目”的效果,进一步提升小区和城市形象。
聚力“三个强化”,全力推进,跑出遂宁速度
面对全市繁重的改造任务,遂宁采取“三个强化”,强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强化政策保障。制定《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二条措施》《遂宁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财政奖补管理办法》《遂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等10余个政策文件,初步形成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系。
——强化督查督办。先后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5次,现场督导20余次,省、市领导赴各相关辖区调研10余次。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住建系统“多督合一”督导检查,赴区县督导10余次。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和主要做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其中,遂宁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做法入选《中国建设报》“老旧小区改造进行时”专栏,金钱板《描绘遂宁老旧小区改造“同心圆”》入选“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