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法院庭审进万家:为逃避执行转移上百万元财产 一被告人因拒执罪获刑一年半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12-31 10:33:21 编辑:杨仁昌 点击:


庭审现场

12月29日上午9点,被告人张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顺庆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直播观看现场

与此同时,在顺庆区委政法委领导下,该案以“庭审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共在全区19个街道、乡镇,设置192个直播点,组织干部群众观看庭审直播。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被告人张某某因继承纠纷被其四兄弟姐妹诉至顺庆区法院。在开庭审理的次日,张某某通过取现及向女儿名下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转移132万元。2018年12月22日,顺庆区法院作出(2018)川1302民初717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人张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给其余四兄弟姐妹遗产房屋拆迁所得款62万元。收到判决书后,张某某为逃避执行,又于次日将已转入家人名下的100万元取现。2019年1月28日,上述民事判决书生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顺庆区法院向张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但张某某隐瞒其转移财产的事实,且拒不报告财产情况。2019年4月23日,因被告人张某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顺庆区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之后,被告人张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

当庭判决

在庭审现场,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官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转移、隐匿财产,经执行人员多次书面、电话联系催促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一场庭审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判得好,这种自己有钱还故意不给的人就应该严惩。”

“我们一定要有诚信意识,自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主动配合法院执行,不然不仅自己会受到处罚,还会让家人痛苦。”

“这是我第五次来看庭审直播了,边看庭审边和小区的人一起讨论,学习到了好多法律知识,这个活动搞得好!”

“这个案子太有教育意义了。庭审结束后,我们要在街道再次进行宣传,让大家都了解到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当天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为观看庭审直播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法官说法

本案被告人张某某心存侥幸,采取将款项存入亲属银行账户、取现等方法妄图逃避执行,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司法权威,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希望这一案例能为大家敲响警钟,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义务,不要有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顺庆区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