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消防救援人员立足岗位、履职奉献,营造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浓厚社会氛围,近日,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9月30日起,成都市实施在职、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和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市内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和成都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市内公共汽车政策。
用于识别上述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将指导相关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加大对司乘、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精心组织安排,做好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的优质运营服务工作。(荆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