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邻水县建新市场监管所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禁“长江鱼鲜”产品交易。
该所对辖区已摸清名称中含有水产制品标注“河鲜”“江鲜”“捕捞”“渔港”“野生鱼”“野生河(江)鲜”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销售经营者严格做到问题清、原因清、整改清、责任清,针对发现使用“野生鱼”“河鱼”“河鲜”等字样为主题的违规宣传,监管人员当即向经营者进行政策法规宣讲,并敦促经营者对菜单和桌牌现场整改,不断强化对辖区农贸市场、超市、水产品销售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截至目前,该所共发放《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获渔获物的通告》800余份,约谈农贸市场1家,对广告媒体进行实时监测,监测关键词13个,查询商品信息12条,检查餐饮单位23家。
下一步,该所将进一步强化和压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继续严格督导经营者,严禁任何形式“长江鱼鲜”产品交易(包括采购、烹制、销售等)、规范店招及菜单字样,对检查中发现违规销售“长江鱼鲜”的行为,将严格依法从重从快处置。(广安日报 谢仁忠 汪德 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