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自觉”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8-10 11:40:30编辑:廖俊霖
公安机关作为政法系统的重要单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颁布和施行,对公安工作科学有序发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强烈的实践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以学习自觉,强化理论武装
要认清《条例》的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理解《条例》条文,更好地融入公安工作中。把学《条例》纳入日常工作与生活,自觉学习、学深学透,坚持学思用结合、知信行贯通,自觉深入学习《条例》和《细则》,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
以政治自觉,打造政法铁军
建立过硬的政法队伍是不断谱写新时代政法事业新篇章的重要基础。要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着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政法铁军。坚持政治建警,以忠诚担当锻造队伍;坚持组织兴警,以机构改革激发战斗力;坚持作风塑警,以最严要求整肃法纪;坚持能力强警,以实战实训提升素养;坚持从严治警,以严管厚爱凝聚力量。
以执法自觉,反馈群众期待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努力通过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将《条例》和《细则》贯彻到执法工作的各环节各领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以斗争自觉,牢固思想堤坝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有筑牢思想堤坝才能抵御诱惑,要不断强化斗争精神,提高思想境界,分清孰是孰非,辨明孰轻孰重,心中长鸣警钟之声,防患于未然,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使命,防范廉政风险。(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