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打击随意排污行为 排污单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5-14 17:44:01 编辑:廖俊霖 点击:
5月14日,从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0年1至4月,自贡市空气质量总体向好,优良天数92天,优良率为76%,同期优良天数率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纵观自贡市各区县,1至4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依次为富顺、荣县、大安、贡井、自流井、沿滩、高新。

南湖晚霞
污染特征出现转变 大力推进臭氧污染防治
据了解,近年来,自贡市空气质量出现了新特点,污染特征已逐渐由“颗粒物的单一污染”转向“颗粒物协同臭氧的复合型污染”,且臭氧污染呈现时间提前、浓度偏高、持续时间长、污染加剧的态势。为大力推进臭氧污染防治,5月至9月,自贡市将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排查整治与监管,对重点行业实施分类管控。
具体而言,就是将加强工业源排放监管,以板仓工业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企业开展治理。对重点企业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查处超标行为。同时继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引导部分工业企业错时错峰生产。

生态自贡
此外,还将加强建筑领域、汽修行业、餐饮行业等方面的城市面源污染管控,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利用空气质量网格化小型站、组分站、激光雷达走航车,对区域臭氧污染情况实施实时监测,对污染点源进行重点突破,并根据臭氧污染形势和人工增雨作业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打好碧水保卫战 开展督导检查190余次
今年1-4月,自贡市主要河流9个国、省控断面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优良(Ⅱ、III类)水质断面5个,占55.6%,轻度污染(Ⅳ类)和中度污染(Ⅴ类)水质断面各2个,分别占22.2%,无重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断面。与去年同期比较,今年1-4月,自贡市9个国、省控断面总体水质无变化,保持轻度污染。
为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自贡市编制实施了《釜溪河流域2020年枯水期水质管控方案》《2020年沱江及釜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等,启动《沱江自贡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工作,并开展流域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成立市环委会、市河长办2个督查组和6个市级部门驻区县督导组,共同开展全域水环境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目前已累计开展督导检查190余次。

南湖美景
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完成了富顺县怀德镇锡溪河等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组织开展执法行动,收缴钓鱼工具229根、拦河套网5副、剪断抬线99副,放鱼90余公斤,劝返人员1200余人次,立案查处1起,罚款500元,严厉打击了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
打击无证排污行为 企业应当“按证排污”
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依法领证、按证排污既是排污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也是合法、正常经营的有力保障。国家要求,要在2020年内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对满足条件的,做到应发尽发;对存在问题的,给予合理的整改期,引导规范排污行为,最终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对无证或不按证排污的,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釜溪河两岸绿水青山
今年以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防控疫情和工作推进“两手抓”,在4月20日前完成了33个行业共1068家排污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完成发证33家,排污登记777家,无需发证登记的特殊情形企业258家。
下一步,自贡市将继续推进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要求各区县督促辖区重点和简化管理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企业填报排污登记表。所有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企业需在2020年9月2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杨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