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承诺如下:严格执行‘十条铁规禁令’和落实饮酒报备制度……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不酗酒、不酒后驾驶机动车……我自愿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如有违反,自觉接受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的处理。”日前,遂宁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大队)组织全体干部、专职队员及消防文员签订了《从严管酒治酒“十条铁规禁令”禁酒承诺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全省消防救援队伍从严管酒治酒“十条铁规禁令”》的通知要求,坚决整治违规饮酒行为,切实抓好从严管酒治酒工作,大队根据从严管酒治酒“十条铁规禁令”内容,并结合队伍管理实际需要,组织大队及经开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全体人员签订了“四条”禁酒承诺。签订前,大队教导员陈林要求全体人员认真领会“十条铁规禁令”发布意义,严格遵守禁酒命令,一经发现违规饮酒,将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直至“双开”或解聘。
签订禁酒承诺书,有利于净化党风、政风、作风,为完成各项消防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