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儿子上大学受限 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仪陇县法院履行案款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8-31 13:44:02 编辑:杨仁昌 点击:

“法官,我娃儿考上大学,要去外地读书,我们想去送他。但我们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出行受到限制,麻烦把我们从黑名单中解除吧。这是我们案子的全部案款,请你们数一数。”近日,邓某某夫妇因儿子考上外地大学,而自己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出行受到限制,不能送儿子去外地读书,就来到仪陇县法院,请求法院把他们从限制高消费和失信黑名单中解除。

据悉,刘某与邓某某、何某原系朋友关系,2013年至2014年,邓某某、何某因投资失利,先后在刘某处借款15万元。2018年,刘某将邓某某、何某诉至法院,经仪陇县法院审理,判决邓某某、何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邓某某、何某并未履行义务,2019年,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邓某某、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均未主动配合执行。在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邓某某银行存款2.6万元后,鉴于被执行人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人同意,在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名单后,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2020年8月,被执行人邓某某、何某来到仪陇县法院,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剩余案款。原来被执行人邓某某、何某的儿子收到了哈尔滨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开学在即,被执行人夫妇却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送儿子去学校读书受到限制,心急如焚的他们迫于法律的威严以及失信惩戒的压力,主动要求履行案款,并请求执行法官尽快将他们从限制高消费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解除。

随着案款的到账,本案顺利执结。(仪陇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