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驾校教练贪杯丢“饭碗”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5-28 11:39:56 编辑:杨仁昌 点击:

5月26日晚,南充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在酒驾整治行动中査获一起某驾校教练王某饮酒后驾驶教练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教练王某将面临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王某也因贪杯而丢掉了自己的 “饭碗”。

据了解,5月26日晚上20时30分许,南充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在嘉南路三段开展酒驾统一行动整治过程中,发现一辆教练车行驶缓慢,准备在整治卡点前方停靠,躲避民警检查。

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司机下车后一股酒气扑鼻,民警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于是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5月27日,办案组民警对其进行笔录询问,得知在5月26日晚,驾驶人王某和同事一起吃晩饭,期间喝了几杯啤酒,晩宴结束后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教练车回家。20时30分许,当王某驾驶教练车行驶到嘉南路三段时,被正在开展酒驾整治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由于王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其将面临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

王某作为一名驾校教练,理应在传道授业的同时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给学员们树立好的榜样,但王某不但不言传身教,还违犯交通法规。为此,交警再次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员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否则后果很严重。(何强 庄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