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昭化:持久调解争纷 120万元赔款5次调解终达成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7-28 11:35:17 编辑:王梁 点击:

2020年3月,疫情阴影笼罩大地,位于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某村的张某家更是充斥着悲凉和绝望。

沙场传噩耗,亲人无踪迹

3月1日,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某沙场传来噩耗,李某受雇于某公司往某沙场运送砂石原料过程中不慎落水,经过搜救队搜救,未找到李某尸体。李某的妻子张某听到这个消息后如晴天霹雳一般,家中尚有年迈老人和两个还未成年的子女,顿时感觉天塌地陷。

事发第二天,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镇府、驻地派出所、海事部门及专业搜救队伍等参与到搜救和调查中,以李某落水点为中心,搜救范围逐渐扩展到方圆10公里水域,经过近一个月搜救,仍然没有结果。
家属的情绪由伤心渐渐转变为焦虑甚至愤怒,因李某是家中唯一劳动力,一家4口人的生活全靠李某工资,李某落水后公司已经停发其工资,而且前期打捞花费近10万元,耗干了家里积蓄。为了维系家庭生活,家属多次要求用人单位处理后续赔偿事宜,用人单位以未打捞到尸体为由拒绝赔偿,受害方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无果,遂向虎跳镇人民调委会申请人民调解。

索赔无结果,调解来助力

接到调解申请后,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人民调委会立即组织当事人、派出所、海事处、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详细了解事件原由和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诉求,同时展开调查,通过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取得联系,征求各方意见后,制定调解方案,确定具体调解时间。

赔偿分歧大,多方来协调

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不厌其烦,采取“背靠背”“面对面”“换位思考”等调解法,多次组织调解。然而李某尸体一直未找到,涉及用人单位的派遣用工情况较为复杂,且纠纷涉及赔偿数额大,调解难度明显增加。每一次调解都是因“争吵”而中止。

在第二次调解中,调解员计算出赔偿总额在100-140万元之间,用工方只愿赔偿80万,而家属要求赔偿160万,各方寸步不让,难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难度再升级,调委会暂停调解,建议涉事双方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或者自行聘请律师代理调解,确定代理律师后,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再次组织双方及其代理人进行调解,通过此次调解初步达成和解意向。

意见达一致,纠纷得解决

到2020年7月22日,又经历了三次调解后,各方终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赔偿李某家属总计120万元,其中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90万元,船只借用公司支付30万元。同时,双方还约定付款方式及期限,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以及协议双方的违约责任。

协议达成当天,张某收到60万元赔偿款,李某死亡赔偿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死者家属对于调解结果也表示满意,对调解员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事情多亏了调委会和司法所多次帮助我们组织调解,让我和家人的权利都得到了维护”。

一波才刚平,又起新波澜

“赔偿款120万元,怎么分,今天一定要说清楚……”死者父亲李某某说到。2020年7月22日,首笔赔偿款60万元打入死者妻子张某账户上,然而新的纠纷却产生了:这120万的赔偿款家属该怎么分配?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防止矛盾纠纷升级,让死者父亲、妻子及两个未成年子女安宁生活。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决定趁热打铁,当场对李某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进行调解。

由于死者家庭人口较多,对于赔偿金的分配问题需要其近亲属共同协商,为合理合法分配赔偿金,减轻各方经济压力。调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通知李某某1位近亲属唐某和其居住地居委会主任参与调解。

亲情剪不断,结局终圆满

调解中,调解员建议先行扣除李某前期搜救费用10万,再将剩余赔偿金在亲属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双方表示赞成。本着尊老爱亲的原则,考虑到李某某年事已高且无劳动能力,分配赔偿金20万元用于老人日常生活开支。剩余部分归张某及两个未成年子女所得。2个未成年子女所得部分赔偿金以其子女的名义存入银行,由其母亲张某代为保管,并指明张某只能将所得赔偿款用于子女个人生活及学习,不得挪做它用或擅自处理。考虑到两个孩子还小,花费较多,李某某将其所得赔偿款中的10万元转赠给2个孙子,每人5万元。老人这一举动深深触动了张某,张某承诺履行对其公公李某某赡养义务,让他安享晚年。

此次调解顺利化解一起延伸矛盾。李某某说到:“真心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这么大一个问题,你们也不收费,白帮忙,我还是要请你们吃顿饭。”张某也表示:“这次全靠你们调解员帮忙,事情才得以解决,今后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孩子和父亲,承担起做为母亲和女儿的责任。”

此次调解历时长达3个月,中间历经曲折,但是最终成功得以调处,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朱映江 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