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宝兴县进一步贯彻落实, 6月19日至6月28日,宝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随机抽取蜂桶寨乡民和村、大溪乡烟溪口村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贫困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县《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在贯彻落实《条例》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确保14个已退出贫困村和1134户3529人已脱贫人口脱贫质量巩固提升,以实现“一个目标”,优化“三项机制”,补齐“三项短板”,突出“八大重点”,抓实“三大行动”为抓手,有力、有序推动了《条例》的贯彻落实,成绩值得肯定。
在检查中,检查组发现全县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仍存在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力度还不够、《条例》的学习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县政府要持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收集总结好的经验,好的成果,大力宣传全县脱贫攻坚的重要政策、工作举措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准确把握扶贫工作的责任和目标,认真按照《条例》规定推进相关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有机衔接,坚定不移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把民心所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支持和理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要聚焦可持续发展,注重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集体经济的培育壮大,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坚强保障;要扎实做好今年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着力摸清底数,聚焦突出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完善档案资料,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如实完成脱贫攻坚“省考”任务。(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赵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