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至6月,宝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情况开展检查,随后,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明确要求县人民政府收到审议意见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将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在规定时限内,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得怎么样?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目前全县在水土保持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什么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020年3月中旬至5月初,宝兴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伟任组长,常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各委室负责人和部分驻县的省、市、县人大代表近30余人的调研组,深入到重大建设工程、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全县7个乡镇,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开展了跟踪调研。同时,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调研组在调研中了解到,县人民政府在收到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后,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议意见落实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工作任务推进表,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逐一对照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多种形式开展《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110余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00余次,协调处理涉及水土保持事项33件;推进水土保持工程治理,积极推进宝兴县陇东镇先锋村滑坡综合治理,全面完成沙湾头坡面泥石流等11处工程治理和8处“8•22”特大暴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应急抢险项目;开展生态修复工程;严格执行《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明显,有力推进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调研组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牵头负总责、综合协调的作用,打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持续推动《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要加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有力推动《雅安市宝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的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成效;要完善执法体系,加大联动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赵晋兴 孟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