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国庆、中秋“双节”黄金长假即将到来,为保障消费者出游安全、餐饮安全、消费安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节”消费提示:科学理性消费,安全文明过节。
选购食品时,首先是应到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鲜、冻畜禽产品;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选购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应观察盛放食品的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尽量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等覆盖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家庭制作食品时,应做到生熟分开,注重荤素搭配,食材要烧熟煮透;储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在冰箱中分层放置。要过夜的熟食、剩菜剩饭,应及时放入冰箱,再次食用时一定要彻底加热。
外出就餐时,应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要积极响应“光盘行动”号召,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让合理点餐、适度消费成为一种习惯。用餐时积极使用公筷公勺,提倡小份、足量点餐,文明理性消费。餐饮经营单位应提供公筷公勺,主动引导顾客使用公筷公勺,要创新经营模式,推广“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等服务项目,引导消费者按需点菜,剩菜打包。消费者要妥善保管就餐的相关凭证,以备发生消费争议时可提供维权依据。
据了解,成都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及成都市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已全面启动,直至2021年6月30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分阶段、分步骤采取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及成都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商家有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或者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或者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15和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陈荣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