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30 15:32:30
关于首届四川文化企业十强品牌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文化企业、各文化创意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4号“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促进文化创意和服务蓬勃发展,创造出更多的文化品牌企业,为表彰他们对四川文化产业大发展和文化创意服务中做出贡献。定于2014年10至12月在我省开展首届四川文化企业十强品牌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化品牌发展促进会
四川省创意产业协会
四川省服务业促进会
四川天府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成都高新区企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四川青年文化促进中心
四川德通天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学术支持: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
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四川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媒体支持: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中国网、《中国文化报》、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率、《读者报》、《企业家日报》、四川新闻网、《文化品牌》、《经营管理者》杂志。
二、表彰项目:
1、四川文化企业(综合实力)10强品牌
2、四川创新型文化企业10强
3、四川文化企业10大领军人物
4、四川文化企业10佳品牌
5、四川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品牌
三、参评范围
1.凡在四川省辖区内注册的文化及其相关产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半事业型单位和各类资产经营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包括影视(演艺)娱乐、印刷出版(数字)发行、动漫游戏,创意设计、视听新媒体、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等,201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或利润100万以上(含100万)的企业均可申报。
2.总部在省外的在川企业,亦可申报参与评选。
3.属于集团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若母公司不申报,其子公司也可申报。对其他符合条件,统计数据又具有公信力的企业也可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四川文化企业(综合实力)十强品牌
2013度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或利润3000万(含3000万)的企业可申报“四川文化企业(综合实力)10强”。
(二)四川文化企业十大领军人物
具有崇高的价值追求、出类拔萃的素养、卓越的领导才能,在复杂的环境中取得巨大成就,具有一定行业权威,享有一定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领导人均可参加“四川文化企业10大领军人物”评选。
(三)四川文化企业十佳品牌
能在创品牌时不断地创造时尚,培育文化,不断从低附加值转向高附加值升级,向产品开发优势、产品质量优势、文化创新优势的高层次转变,并在此过程中获得良好品牌效益的文化企业均可参加“四川文化企业10佳品牌”评选。
(四)四川创新型文化企业十强
新兴业态分为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数字出版、视听新媒体四个大类,综合考虑企业营业收入、利润,再结合企业近几年的融资情况(吸引的投资VC、PE等)进行评判。
(五)四川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品牌
依据“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年均利润增长率”,结合“吸引投资规模”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判。
五、评选方法和程序
1、报名:采用企业自愿申报和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川商会、市(州)企联、促进会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个企业根据自身企业类型和条件,选择申报项目。
2、“综合实力十强”与“新兴业态十强”按照国际通行的排序规则进行。
3、其余项目评选由网络投票与专家测评两部分完成:网络投票占总分的30%;省级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共同组成的评选委员会综合审评占总分70%。
六、时间安排
1、企业申报自2014年10月—11月底。
2、各类网站投票方式截止到2014年12月1日—10日。
3、2014年12月20日揭晓各项名次并举行颁奖仪式。
七、活动要求
申报企业要认真组织,所有填报栏目一定要填全,资料要仔细核对,保证名称及数据的准确性,如有意隐瞒,一经发现属实做假,即取消其参报资格。
八、组织工作
由主办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特邀行业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确保活动评定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活动对行业内具有权威、激励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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