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执行合同篇】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审辅办理新模式,大幅提升案件审理效率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7-17 17:29:22 编辑:张夏桐 点击: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引领,集市、县两级法院智慧,在中院建设诉讼服务中心“一个枢纽”,建成集中转录、集中编目、集中送达“三个中心”,统筹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压缩纠纷在院时间,打通上诉案件流转中的层级梗阻,有效解决上下级法院资源分散、环节分割等问题。

构建诉讼服务体系。对标航空领域“飞行检查单”的操作模式,制定《全面构建审判前端质量管控体系的实施方案》、《标准化立案操作指引》,明确从立案到归档等17个环节76条工作流程。全面梳理辅助事务清单,将审理以外的100余项审判辅助事务剥离到诉讼服务中心,突出服务的精准性、协同性、实效性。引入“中央厨房”理念,由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完成立案、案件排期、文书制作、材料收转、扫描编目、送达、归档、诉讼费收退、评估鉴定等审判辅助事务。
成立集中服务中心。成立集中转录中心,由书记员对庭审录音录像进行存档,在存档基础上由集中转录中心人员根据庭审录音录像整理形成庭审笔录,为承办法官提供有效参考。成立集中编目中心。采用“分散扫描、集中编目”的模式,依托“智能编目+人工校对”双轮驱动24小时规范完成编目工作,有效提升全市法院电子卷宗质量、实效。成立集中送达中心,充分利用网上送达平台、邮寄、微信、短信、电话等送达方式构建递进式全方位送达体系,大幅度提升送达效率。
重塑案件移送流程。制定“五个48小时”立案流程规范,一审法院将上诉状收件时间精确标注到分钟,“48小时”内完成电子卷宗扫描、制作、归档,“一键闪送”上移,二审法院48小时内审查上诉卷宗质量、进行立案条件审查,将上诉期满至完成上诉立案时间缩减至“48小时”,发回重审、指令审理案件裁判文书在48小时内送达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收到发回重审、指令审理文书后48小时内完成立案。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枢纽三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统领,实现两级法院审判辅助事务统一办理、规范流转。今年1-5月,集中编目中心共完成编目33270份、482546页,集中送达中心共推送案件906件,发起电子送达次数6169次,电子送达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