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一起售卖“特供酒”案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7-25 15:03:31 编辑:王卫东 点击:
近日,乐山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铁拳2024”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一餐饮单位酒水货架摆放有外包装印有“茅台内供酒 职工专用酒”字样的白酒,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扣押,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市场监管,规范酒类市场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5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通知公告精神,起草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乐山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深入酒类批发零售和餐饮服务等环节,严厉查处以“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涉嫌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截至目前,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已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检查酒类经销商和餐饮店262家次,发现12户经营户销售含有“特供酒”“内供酒”等字样的酒瓶,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立案调查2起假借“特供酒”“纪念酒”等名义销售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目前已办结1件。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查严控严打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