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哥”无证驾驶上高速 被四川高速公安查处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6-05 14:10:23 编辑:王卫东 点击: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得有驾驶证。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漠视交通法规,无视交通安全,认为只要自己会开车,有无驾驶证没有关系。这不,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民警就查获了这样一名“侥幸哥”。
5月31日,乐山警组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乐山收费站设卡开展“逢五”和周末夜查统一行动。21时8分许,游某某驾驶一辆川L号牌的小型汽车在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当民警依法要求游某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其言辞含糊,目光躲闪,神情闪烁,支支吾吾称因出门走的急,忘记随身携带驾驶证。民警凭借经验怀疑其涉嫌无证驾驶,随即通过警务通对游某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他的驾驶证处于“超分、停止使用、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在铁的事实面前,游某某承认了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并称他的驾驶证两年前就被交警部门注销了,因工作原因,认为驾照考试难度大又麻烦,自此以后就再没有参加过驾照考试。平时自己不开车,当天他和两位朋友驾车从乐山到成都办事,晚饭时两位朋友均喝了酒,不能开车,因当时找不到合适的驾驶员,他认为晚上高速上应该没有交警检查,便不顾安全,心怀侥幸驾车返回乐山,没想到刚出收费站就被高速交警查获。
民警向游某某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并教育游某某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通过民警的耐心教育,游某某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并表示接受处罚,以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尽快考取新的驾驶证,不再无证驾车,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民警依法对游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游某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注销的驾驶证将被视为作废,即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再被视为有效的驾驶资格证件。持有注销的驾驶证者若是再次申请驾照,则需重新参加驾驶考试,并符合相关规定才能重新获得驾驶资格。保证车辆和驾驶证合法有效,是开车上路最基本的要素,一定要把行车安全放在心上。(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