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避电子眼抓拍,一男子买了新车不挂号牌上高速被查还狡辩,后备箱里露了马脚。12月30日,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查处了这样一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当日20时39分许,按照大队元旦假期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安全部署,乐山警务室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乐山北收费站开展元旦假期夜间统一行动,发现一辆保时捷小型汽车前后均未悬挂号牌,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称该车是刚买的新车,临时牌照放在家里忘记带了,正式牌照正在办理中。随后民警在对该车进行仔细检查时,在其后备箱内发现了一副沪FKA8××新号牌,经过查询比对,号牌与该车信息相符,确认郑某某存在未悬挂机动号牌的违法行为。在铁的证据面前,郑某某承认了违法事实,自以为刚买的新车,不会引起交警的注意,同时为了逃避高速公路电子眼抓拍,干脆就将新领的号牌放在后备箱内“裸车”上路,趁着元旦放假,当晚驾车从成都到乐山玩耍,当遇到民警检查时,本想编个理由蒙混过关,最终露馅。郑某某感到非常后悔,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处理。民警当场指出郑某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在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后,依法对郑某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机动车号牌就像是公民的身份证一样,具有唯一性、合法性,有利于监督、督促驾驶人守法驾驶,维护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既是遵守法律法规的体现,也是在保障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在号牌上耍心机,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会害人误己。(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