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又一次唱进宜宾市崇文实验小学校。拾金不昧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良好道德风尚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一直重视学生良好素质教育的培养。崇文实验小学校一年级二班学生马炳森同学正是这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之一,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拾金不昧的含义。
4月12日中午,马炳森在中午放学期间,同妈妈一行到戎蓉生鲜超市购物,购完物离开时,马炳森在超市大门口的地上捡到一个废旧的小布袋,当时他以为是别人丢弃的布袋,就捡来拿在手里玩耍。在回家的途中,马炳森将小布袋打开后发现里面是一大沓百元现金,本来手足无措的他想到平时学校和老师教育大家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做好事,做一个品质高尚的人。他立即将此事告诉妈妈。妈妈为了考验他,问他该怎么办,马炳森毅然决然地说:“失主现在一定很着急,我们去把钱交给学校吧,老师一定能够找到失主。”妈妈听后很欣慰地笑道:“孩子,好样的,拾金不昧,妈妈为你点赞。”随后,在妈妈的带领下,马炳森迅速将布袋原封不动地送到学校,请求学校帮助。经学校清点,布袋内共有现金2349元,学校老师报告了派出所,委托派出所民警帮忙寻找失主,随后,失主到校感谢马炳森同学。
学校大队部在周一大朝会时对马炳森同学的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进行了全校表扬,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卿云松为他颁发锦旗并给予鼓励。
马炳森的小小举动,彰显了新时代好少年的风范,为崇文学子们树立了好榜样!学校、老师、同学都为他的行为感到骄傲,为他拾金不昧的精神点赞。(宜宾市崇文实验小学校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