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发放首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3-28 16:12:41 编辑:苏仁胜 点击:
3月27日,笔者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高县管理部获悉,高县成功发放首笔灵活就业人员贴息贷款。该笔贷款发放金额38.10万元,贷款期限30年,预计将享受贷款贴息5.34万元。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普惠性和保障性功能,进一步提高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宜宾市住房公积金高县管理部通过开展上门服务和政策宣讲等方式,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建缴意愿。自2022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灵活就业人员开户141人、缴存金额46.81万元。
据悉,根据《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规定,符合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在本市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缴存基数为本人上一年月平均纳税收入或社保缴费基数,比例10%-24%之间可自愿选择和调整,金额最低月缴198元,最高月缴5450元,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本次首笔贴息贷款的顺利发放,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帮助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该管理部负责人介绍说,下一步,她们将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推广,提升服务质效,鼓励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支持住房消费,做到“应贷尽贷”,更好地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共圆“安居梦”。(吴敏 钟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