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早上8时许,肇事者刘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行驶至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玉屏公园外人行横道时,与在人行道上正在骑电动车过马路的杨某相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刘某竟驾驶摩托车扬长而去,受伤的杨某则在群众的帮助下,及时拨通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南充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辅)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了解情况,随后对肇事司机行踪展开调查。由于肇事摩托车车牌被泥土遮挡,导致追踪难度大大提升。最后,民(辅)警通过现场指认,查询走访,锁定了嫌疑人居所地。
由于小区监控设备陈旧,办案民(辅)警当机立断,决定采取蹲点等候的方式进行抓捕。最终,于2月28日晚成功找到了肇事者。
结案后,受害者杨某对三大队民(辅)警出警快、办案快的工作质效赞口不绝,并赠送锦旗表示感谢。(南充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