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攀枝花市米易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药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质量违法行为。
近日,攀枝花市米易县市场监管局对县内某药房进行日常检查时,随机抽取了放置于玻璃货柜内的待销售处方药(RX)呼吸系统类安乃近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1010、产品批号:221133、生产日期:2022-11-10、有效期至:2025-11-09),该药品系新冠病毒防治重点品种,属于重点检查对象,店员出示了该药品的进货票据2份(其中:1份票据上标注时间是2022-12-28从攀枝花市时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为10瓶;1份票据上标注时间是2022-12-30从攀枝花市时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为20瓶),现场剩余11瓶待售,但在电脑上显示有销售17瓶的未留存处方记录,现场有2瓶不能出示销售时的处方相关记录。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安乃近片)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该案从法律定性上属于药品质量类案件,但从本质上看属于疫情防控类药品质量案件,安乃近属于退烧药,也是处方药,药店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销售处方药,可能导致顾客滥用药品,重则会危及生命安全。(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 供稿)